招标代码:04112015020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瓦房店市2015年农村公路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93% :7%(注:地方自筹7%由项目所属乡镇以提供料场抵拨),招标人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工程施工,总里程为31.391公里,概算投资额为188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新建道路总长约31.391公里含永宁镇、闫店乡、复州城镇、驼山乡、祝华办、太阳办、仙浴湾镇、元台镇、泡崖乡。(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同时具有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至少有3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楼) (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企业业绩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胶装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1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瓦房店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瓦房店市英武运输公司三楼)(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网上发布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办公地址:西长春路西段7号
联 系 人:冷东
联系电话:0411-85573633
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楼)
联 系 人: 焦翔
联系电话: 15524755565
2015年 4月29日